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4〕125号)、《72886必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学助字〔2013〕2号)精神,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FSC72886必赢
一、评选范围FSC72886必赢
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正式注册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FSC72886必赢
二、基本申请条件FSC72886必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FSC72886必赢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FSC72886必赢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FSC72886必赢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FSC72886必赢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FSC72886必赢
各系可在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综合测评办法对学生进行评审。FSC72886必赢
三、申报程序FSC72886必赢
1、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并已被所在系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FSC72886必赢
2、各系要严格按照《72886必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附件4)进行初审,并等额评审出初审合格的学生,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FSC72886必赢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FSC72886必赢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FSC72886必赢
名 额:各系名额见(附件3)。FSC72886必赢
五、材料上报时间FSC72886必赢
请各系务必于2014年10月23日17:00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FSC72886必赢
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FSC72886必赢
2、《72886必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系公章);FSC72886必赢
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4、《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含电子档);FSC72886必赢
5、2013-2014学年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FSC72886必赢
各系公示材料,一并报学生工作部,逾期视作放弃。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对候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学生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FSC72886必赢
六、注意事项FSC72886必赢
国家励志奖学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的关心和激励,是一项事关国家资助政策实施和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工作量大、要求高,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务必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表格,准确填写一卡通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FSC72886必赢
附件: FSC72886必赢
附件1: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FSC72886必赢
附件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FSC72886必赢
附件3:2014年72886必赢求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FSC72886必赢
附件4:《72886必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FSC72886必赢
附件5:贵州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FSC72886必赢
附件6:填表说明FSC72886必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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