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v2W72886必赢 v2W72886必赢 1、“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v2W72886必赢 v2W72886必赢 2、监督举报: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指派招生与就业指导部作为监督举报部门,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可向我院相关部门反映,投诉举报电话:0851-86771489、0851-88418964; v2W72886必赢 投诉举报邮箱:qsxyzjb@163.com. |